廢物焚燒爐系統
- 功能:在二級焚燒爐使用燒毀方式燒毀各種危害固體廢物、液體廢物、泥漿。焚燒爐系統有裝備同步廢氣處理系統。往在環境排放廢氣符合越南標準。燒毀之後的鋼渣灰送到穩定凝固化系統。
- 功率:1.000公斤/小時/爐。數量02爐。最多功率48噸/天。
- 各種能處理的廢物:各種污泥,各種殘留物,各種廢物排放液,含危害成份的包材、抹步、布料,各種吸附劑、濾渣,各種墨水、油漆殘留物,醫療廢物,各種化學藥劑,各種農業化學藥劑,各種污染有害成份廢物。
- 處理流程:
+ 從各地方需要燒毀的廢物運回工廠。分類之後往焚燒爐集結。
+ 廢物送進焚燒爐,過初級燃燒室,在650-850oC溫度把廢物熱解為氣體。
+ 熱解氣從初級燃燒室送過次級燃燒室,在此靠著D.O油燃燒器繼續燃燒。次級燃燒室維持在1.050-1.200oC。因高溫度並在燃燒室氣體停留時間夠久(超過2秒)保證銷毀廢氣里的有害廢物。
+ 廢氣經過次級燃燒室銷毀之後被強迫熱解以避免造有害氣。繼續在廢氣處理設備處理。符合環境規定的廢氣向32米高煙囪往外排。
+ 鋼渣灰經過燒毀過程之後轉到穩定凝固化系統。凝固後產品(磚塊)在倉庫儲存然後可以利用作為建築材料。